转发省自然资源厅部署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4 09:14:46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转发省自然资源厅部署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云土评协发[2020]19号
省内各土地估价机构:
为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下发《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为能更好的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工作开展,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现将省厅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转发如下:
一、及时启动新一轮城乡基准地价更新,加快实现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全覆盖。州(市)府所在地要根据实际用地需求,增加制订地下空间、不同产业类型用地等公示地价,研究结合地价监测等指标,完善基准地价更新制度,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基准地价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二、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订,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对需求大的区域编制形成县级成果报告上报验收,并结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逐步拓展、覆盖全县其他区域。
三、因受疫情影响,决定将城镇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完成时间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
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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