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关于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登记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8 09:14:45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关于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登记事项的通知
云土评协发〔2022〕12号
各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及《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代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开展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的机构需要办理《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登记证书》,现将具体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即日起实行。
截止2023年3月31日,原《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登记证书》作废。
二、登记对象
凡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从事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的机构,应按《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代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登记,领取《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登记证书》,经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名单由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向社会公布。
三、办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自收自支);
(二)具有载明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三)具有两名以上中估协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或四名以上省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从业人员或一名中估协不动产登记代理人、两名以上省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从业人员。
四、应提交的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登记申请表原件(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三)质量控制、人事账务管理、职业风险防范机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等;
(四)“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附件3),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用印的(中估协)“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证书”或“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代理从业人员证书”,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交返聘协议),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交退休证);
(五)对办理登记的非会员机构,除上述材料外,须同时提交“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原件(附件4)。
注意:对持有《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登记证书》的会员机构,只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原《云南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登记证书》、材料(一)、(四)。
协会将根据申请先后换发证书,附件2登记申请表请务必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收件地址。
五、登记材料报送方式
报送材料为电子版材料一份,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携带原件、纸质材料来协会审核,核验后原件带回,纸质材料留存协会。
其中,电子版材料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附件2、3、4需同时提交word文档,以机构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省协会邮箱;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六、新入会的机构需缴纳机构会费3000元/年,可以网银、转账等方式汇入省协会基本帐户,各机构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到省协会换领会费发票。
省协会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金实支行
账 号:53050190503800000057
七、如机构需要办理中估协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请按照中估协发布的《不动产登记代理专业人员登记服务办法(暂行)》(附件5)执行。
附件:
4.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联系人:尹增明 李青
电话:18187101371(协会办公电话)
省协会邮箱:yntdgjsxh@163.com
省协会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欣都龙城2A栋公寓18楼1807室
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2022年10月28日
协会地址:昆明市北辰大道旁欣都龙城2幢A单元18层7室 邮编:650224 协会信箱:yntdgjsxh@163.com 联系电话:0871-65652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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