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第四次土地估价报告抽查不合格情况的自律惩戒通报
各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师: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度第四次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结果已公示,在此次报告抽查中,有4家机构的土地估价报告抽查结果为五等(不合格)。根据《云南省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违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对土地估价报告不合格机构及签字土地估价师的自律惩戒情况通报如下:
1.对土地估价报告不合格的临沧市弘光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云英恒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同元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大理鸿翔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家机构要求限期整改,在评估行业内通报批评,行业自律监督管理记3分,记入信用档案。
2、对在不合格报告上签字的土地估价师杨新、吴荣美、刘志强、杨萌、宁国旗、尚会晓、马云峰、杨仁宏处纠错检查,行业自律监督管理记3分,记入信用档案。
希望全省土地估价机构及土地估价师引起高度重视,严格遵循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控制估价报告质量,提升全省报告质量水平,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附件:2023年度第四次土地估价报告抽查不合格机构及签字土地估价师名单
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