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中典型问题的处理意见(三)》的通知 中估协发〔2023〕23号

2024-06-13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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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中典型问题的处理意见(三)》的通知

中估协发〔2023〕23号


各土地评估会员:
   为明确土地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规范土地估价执业行为,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根据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中专家反映较多的问题,整理形成《关于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中典型问题的处理意见(三)》。现予以转发(见附件)。
   另请各土地估价机构注意:该文件中问题“二、关于未提供签字估价师现场查勘佐证材料的问题”中,自2024年1月1日开始,签字估价师进行外业现场查勘前,需登录中估协综合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现场查勘证(包含姓名、执业照片、执业机构、资格证号、有效期等信息)。现场查勘时,需要手持或佩戴查勘证与估价对象合影,合影作为现场查勘附件之一使用。具体在线打印现场查勘证的方法,后续中估协会进行通知说明,现场查勘证后续各项流程制作完善后通知各单位。在此期间,如有对现场查勘证使用有建议的请将建议发到协会邮箱。

    协会邮箱:yntdgjs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