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会员机构: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加强行业协会自律性组织管理职责,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执行监督管理职责,为“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机制提供服务,协会决定重新组织开展土地估价报告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对土地估价机构的要求
1、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数量平均不低于10个/年;
2、甲级机构推荐2-3个人,乙级机构推荐1-2个人,丙级机构推荐1个人(信用等级按照2023-2024年度信用评级结果),省外分支机构是协会会员的推荐1个人;
3、机构能够合理安排时间,保障专家及时高效完成评审工作;
4、机构报告质量符合《土地估价规程》要求。
(二)对土地估价师个人的要求
1、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包含二合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从事土地估价行业5年以上,无违法、违规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服从协会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
4、每年签字报告数量不低于5个。
(三)往年已在库专家,经机构推荐、秘书处考核合格后优先入库。
二、申报要求
(一)拟推荐人员在认真阅读本通知的基础上,自愿填写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如实填写本人以往工作经历、取得成绩,本人对填写内容负责。
(二)所在单位认真审查推荐人员填写的专家推荐表,要重点审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填写推荐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一)请符合条件的土地估价机构于2026年1月21日前将本机构专家推荐材料发送电子版(pdf格式)至协会邮箱yntdgjsxh@163.com。
(二)协会将对推荐人员组织考核后确定入库专家名单,专家名单将在协会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会对专家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专家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