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情况的通报(一)
近期,云南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收到两起反映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举报。云南两家评估机构分别在参与某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评估询价、某金融机构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其投标报价均违反了《云南省土地估价行业反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中投标报价不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规定,涉嫌以恶性压价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对此,省协会高度重视,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并约谈评估机构,明确指出其报价存在的问题,作出提醒、警示。同时,向项目招标方发送《告知函》,说明该机构的违规报价情况,建议其重点关注该机构报价的合理性、管理的规范性、质量控制的完整性等,提醒其审慎考量该机构的投标资格及中标可能性。目前,两家机构均已主动联系招标方退出项目投标,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在今后的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行业规范,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请各机构引以为戒,一是要深刻认识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二是要认清危害后果,严守执业底线,坚决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要杜绝侥幸心理,认真学习贯彻《实施意见》,做到严格自律、互相监督;四是要细化制度措施,强化内部管理,共同抵制不正当竞争,确保《实施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省协会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涉嫌违规的机构,依据《实施意见》采取重点监管、信用惩戒等措施,为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